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怎么认定?
常住人口指经常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口,是在普查区内经常居住的人数。
它包括常住该地而临时外出的人口,不包括临时寄住的人口。
常住人口为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。
常住人口=现有常住人口+暂时外出人口。
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(半年以上)的人口。
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,主要包括:
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(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)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;户口在外地,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,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;调查时居住在本地,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,如手持户口迁移证、出生证、退伍证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,即所谓“口袋户口”的人。